据绍兴晚报-掌上绍兴客户端8月6日报导:作业日午间不允许喝酒,已成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恪守的一条“铁律”。不过,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贪杯。8月5日,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政府通报了一同村委委员因“醉酒作业”被查办的事情,当事人沈某被通报批评,扣工奖1000元。
7月14日下午,钱清镇纪委安排的作业纪律和作业绩效监察小组,对全镇的村干部在岗状况和作业日中喝酒状况展开监察。下午3点23分,在南钱清村村委作业室,监察小组发现村支委委员沈某认识不明晰、说话迷糊,有几率存在中餐喝酒的状况。监察小组马上拿出酒精测验仪,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验。测验成果为,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25毫克/100毫升,处于醉酒状况。
此事引起了钱清镇党委的分外的注重。为严峻作业纪律,钱清镇党委研究决定,对沈某中餐喝酒行为予以通报批评,并按相关规则扣减沈某1000元工奖。
事实上,早在6月23日,钱清镇党委就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执行作业日午间禁酒规则的告诉》,这被全镇干部称为“禁酒令”。依照“禁酒令”要求,全镇机关干部及作业人员、行政村(居)“两委”干部禁止在作业日午间和值勤期间喝酒,一起禁止酒后驾车。
对违背“禁酒令”的干部处分也较为严峻:对第一次违背规则者,提示约谈;违背规则两次以上(含两次)者,责令写出书面查看并全镇通报;违背规则三次以上(含三次)者,是镇干部的,进行诫勉说话,是村干部的,停岗失业;因酒后驾车导致十分严重后果者,将依纪依法严峻追查当事人的职责。
为了将“禁酒令”执行到位,钱清镇政府收购了同交警查酒驾相同的酒精测验仪等专业设备,采纳明查暗访等方式,每周不守时进行全方位查看。一起树立有奖告发准则,建立告发电话,鼓舞群众监督。据了解,这也是绍兴市初次选用酒精测验仪对“醉酒作业”进行监督。
钱清镇纪委书记孟文刚和记者说,像查酒驾相同查“醉酒作业”,此举是为了强化干部的自律认识,更好地为民就事。